《意見》明確,以服務“三農(nóng)”、改善民生,為農(nóng)業(yè)農(nóng)村經(jīng)濟全面發(fā)展提供有效水利服務和技術支撐為目標,以健全服務組織、明確基本職能、理順管理體制為重點,以建立投入獎補機制為引導,從2010年起,用3年左右的時間,在全省建立健全職責明確、管理高效、服務到位、充滿活力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基層水利服務機構考核驗收采取各縣(市、區(qū))水利(水務)局自驗申報,各市水利(水務)局組織驗收和省水利廳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。在考核驗收合格和審定通過的基礎上,省對各縣(市、區(qū))基層水利服務機構進行一次性獎補,同時要求各縣級政府按照省級補助資金標準進行1:1配套。
(鄧詩華)